铜陵有色: 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02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让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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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 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02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让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1 12:20    点击次数:165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 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 02 实施暨即将        停止转让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后,“铜陵定02”将停止转让。 “铜陵定02”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未转股的 “铜陵定02”将停止转股。 易日,距离“铜陵定02”停止转股并赎回仅剩4个交易日。本公司特别提醒 “铜陵定02”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 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转股价格:3.20元/股   转股期限: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利率为1.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铜陵定0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持有的“铜陵定02”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 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 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月13日至2025年9月4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铜 陵定02”当期转股价格(即3.20元/股)的130%(含130%,即4.16元/股)。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 关约定,已触发“铜陵定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0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 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铜陵定02”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铜 陵定02”,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铜陵定02”赎回的全 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同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4,600万元的注册申请。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21,460,000张,债券代码 “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该等可转债已于2023年10月23日在 中登公司完成了登记。存续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9月21日至2029 年9月20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3月6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即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铜 陵定02”初始转股价格为3.38元/股。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转股价格由 3.38 元/股调整为 3.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转股价格由 3.30 元/股调整为 3.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触发赎回情形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 02”当期转股价格(即 3.20 元/股) 的 130%(含 130%,即 4.16 元/股)。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 完成的公告》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铜陵定 02”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司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 0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 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铜陵定 02”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铜 陵定 02”,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铜陵定 02”赎回的全 部相关事宜。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铜陵定02”有 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且满足发行后18个月的条件下,当下 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且满足发行后18个月的条件下,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 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有条件赎回条 款的约定,“铜陵定02”赎回价格为100.063元/张(含息、含税)。计算 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公司将于2025年9月22日支付第 二年利息)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0月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为21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2×i×t/365=100×1.1%×21/365≈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63=100.063元/ 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 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铜陵定0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陵定0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铜陵定02”。 本次赎回完成后,“铜陵定02”将在深交所摘牌。 年10月20日为赎回款到达“铜陵定0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铜陵定 户。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562-5861326,0562-5860148,0562-5860149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铜陵定02”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铜陵定02”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铜 陵定02”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铜陵定02”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 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 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 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 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铜陵定02”将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铜陵定02”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 的“铜陵定02”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 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铜陵定02”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转让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 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 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 赎回“铜陵定 02”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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